原法国公议局位于和平区承德道12号,为特殊保护等级历史风貌建筑,建于1931年,比商义品公司门德森设计。法国公议局是原法租界董事会行使行政职能的执行机构,原为法租界董事会下属的工部局所辖之秘书部与工程部。后来这两个部门改组为公议局,设秘书长一人,统揽全局事务,一般由法国驻天津副领事担任。下设工程、捐务、会计三处:工程处负责法租界内全部土木建筑工程,并有审批图纸后检验工程质量的权力;捐务处负责法租界内房地产捐、营业捐和特种捐税的征收;会计处负责法租界内的一切财务收支。1945年10月6日驻津日军在该建筑前广场举行了签降仪式。该建筑为钢混结构楼房,主体三层、两翼二层,设有地下室,外檐为水刷石断块墙面。建筑布局严谨对称,形体富于变化,墙面装饰丰富,线脚细腻,外观庄重大方,内装修富丽堂皇。带有典型的古典主义建筑特征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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