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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联系电话: |
022-2339769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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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:00-17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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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是区政府职能部门,负责全区房地产行政管理、产权产籍管理、房地产市场管理、物业管理行业的行政管理和房改推动实施工作。和平区房管局房管、房改业务工作,在区政府和市房管局领导下进行,主要职责是:
1、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政府关于房地产管理、住房制度改革的法规和政策,负责全区房地产行政管理,监督检查和推动各项法规、政策的实施;
2、负责全区房地产权属管理、产权产籍管理;
3、负责房地产行政管理,各类房屋拆改、改变使用性质和装饰、装修涉及房屋安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;
4、负责全区房地产交易、租赁、交换、评估、中介等市场管理,提供市场交易信息;
5、负责对区内各种房屋的拆迁管理、核发准拆证及拆迁企业资质管理;
6、负责对本区物业行业管理,负责对本区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;
7、负责全区各类住房出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;
8、负责全区房地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;
9、负责本区直管公房资产经营管理,做好公用公房管理服务;
10、负责对全区房屋修缮、使用、查勘管理和安全鉴定管理工作;负责房屋修缮质量的管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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